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 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 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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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為本公司唯一股東,並指派法人代表人擔任董監事出席董事會行使權利。
-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全數由富邦金融控股公司所持有。
- 本公司依「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富邦金融控股公司暨各子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準則」及「董事會對於利害關係人交易審議準則」等內部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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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 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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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已設置二名獨立董事。
- 由富邦金融控股公司審計委員會依其組織規程辦理,並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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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交易,均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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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四、資訊公開
- 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 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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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www.fubon.com揭露公司治理相關資訊。
- (1).本公司設有專責單位負責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財務資訊。
(2).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代表本公司統一對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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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五、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之運作情形 |
- 母公司富邦金融控股公司已設置公司治理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統籌辦理提名與薪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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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六、公司如依據「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符合相關規定。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
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員工權益:本公司對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設有員工意見信箱,提供員工建言管道;員工如有權益受損,或有其他意見時,得以書面提出申訴事項。
- 僱員關懷:
(1)撫卹:為照顧病故或意外死亡員工之遺屬生活,特訂定撫卹辦法,員工在職病故或意外死亡,按其服務年資比照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給與標準發給撫卹金及喪葬費,合計最低發給十五個月平均工資、最高發給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員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不論服務年資,發給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
(2)免費紓壓與心理諮商:為增進員工福利,促進健康、減輕壓力,爰於員工人數較多之大樓聘請視障人士提供按摩服務,並與「張老師」合作,由公司付費提供員工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截至100年底仍在任之董監事進修時數均達三小時(含)以上,符合規定。
-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成立專責之風險控管部,負責風險管理相關工作。風險控管部隸屬於董事會,在組織架構上獨立於各業務單位,以落實執行風險控管制度。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包括:董事會、高階管理階層、各風險管理執行單位與各業務單位,透過適當之權責劃分及專業分工,建立從上而下共同遵守的風險管理文化,以確保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運作。
-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為落實企業之「客戶需求」導向,建立客戶0800服務專線及意見回饋機制,提供客戶問題諮詢及申訴管道,以客戶利益為優先並遵守法令規範,善盡客戶資料保密及商品資訊透明化之義務,以全面提昇客戶服務品質。
-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責任險已由母公司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統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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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
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通過中華公司治理協會「CG6005公司治理制度進階版認證」。
- 註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之規定。
- 註二:如為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期貨商者,應敘明風險管理政策、風險衡量標準及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 註三: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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